建设项目“三同时”劳动安全卫生竣工验收阶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对建设项目竣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验收。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a初步设计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入使用的情况;
b建设项目中特种设备已经由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检验合格证书)的情况;
c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经测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d建设项目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经现场检查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情况;
e设立了安全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建立、健全了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进行了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已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操作证的情况,制定了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情况。
凡符合需要进行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在正式验收前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验收或专项审查验收。对预验收中提出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按期整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
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验收评价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正式生产运行前或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通过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或工业园区内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审查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建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从整体上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的活动。
鑫安利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鑫安利具有12年专注企业安全技术服务经验,15000多家成功案例,成功率高达**。不仅成功率高,让您顺利拿到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且能真正帮助企业找到潜在的安全隐患,在帮助企业合乎法律规范的同时,给企业自身提供双重保险,让企业真正地经营**。
建设项目“三同时”法律依据
《劳动法》*六章*五十三条明确要求:“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法》*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人建设项目概算。”
《职业病防治法》*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要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3号令)是目前从事“三同时”监察工作较为明确、具体的法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原劳动部*10号令)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原劳动部*11号令)都是原劳动部*3号令的配套规章。
http://511fe67271.cn.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