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三十一条规定: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关系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就是把建设项目各专业的设计图纸中有关安全设计设施的内容提炼出来,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形成文字材料,并附上主要图纸(八类)以便于辅助审查。安监部门需要对安全设施的设计情况进行审查、把关,鉴于安全设施分布于建设项目的总图、工艺、设备、建筑、结构、电气、自控、消防、给排水、暖通、制冷、热工等各专业的设计内容中,安监部门不可能也难以对各专业的所有图纸都进行审查,所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设计单位编制的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依托专篇完成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通过《专篇》形式审查,完成的是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但不是单纯对《专篇》编制质量的审查。《专篇》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单位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以后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
安全专篇:
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专篇是一个文件,是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简称;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是很高的,需要落实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对装置的安全设施进行设计,附上8大类图纸。评价机构根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的安全专篇,各工业要求不一样,专业性强。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十六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