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2)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风险评价;
(4)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控制对策措施;
(7)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及效果评价;
(8)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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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安利以减少不必要投入为出发点,提供的是较节减成本的安全风险整体解决方案,而不只是某一项法定业务,以求以低成本实现企业*风险,零担忧,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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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规定的分级方法: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号)明确提出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的要求,并规定了具体的分级方法。
根据其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科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其中*八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
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评价:
根据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确认后,就应对其进行风险分析评价。
一般来说,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分析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
b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c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d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e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了可接受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